1989年7月20日,邱興隆被警察帶走了。在一次清查行動中,警察在他那里發現了幾部書稿。當晚,邱興隆便被以“涉嫌非法出版”之名送進了北京市公安局收容審查站。“收容審查的最長期限本應為3個月,但等事情查清,我被整整關押了185天,收審結束時,還留下一個尾巴——取保候審。”深圳刑事律師咨詢網就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問題。
邱興隆回憶。陳興良記得,從收審站出來之后,面容憔悴、衣衫襤褸的邱興隆找到了他,他安排邱洗澡、吃飯,并陪著他買了全套的新衣服換上。在邱興隆被收容審查期間,海南大學已經致函中國人民大學,表示不再接收他。1990年,雖然邱興隆獲得了自由,但當時北京市收容審查站只是口頭宣布事情已經查清,其不存在違法行為。當邱興隆提出要書面結論時,遭到了拒絕。
“從承辦人員那里了解到,之所以不給書面結論,是因為當時行政訴訟法已經出臺,我屬于被錯誤收容審查,而且超期,出具書面結論等于給我提供訴訟的證據。”邱興隆說。當時,他的老師高銘暄、王作富教授曾在多種場合以他的遭遇為例,呼吁制止濫用收審、侵犯人權的現象。
“收審釋放”的影響巨大,沒有單位愿意接收他,遇到有愿意接收他的單位,又要他出具收審他屬于司法錯誤的法律文本。邱興隆感到了心灰意冷,與中國人民大學不辭而別,“失蹤”了。和死囚在一起的日子他下海做了一個書販。“當時覺得,讀了博士又有什么用呢?我感到了一種自卑。”
邱興隆還在不停地吸著煙。在他回憶里,1993年,他在河北石家莊向一位書商追款,沒錢給他的書商給了他一批盜版的《讀者文摘》精華本,他接受了。這些書后來被查了出來。“當時正值全國掃黃打非,而石家莊又是盜版書的重災區,甚至因為我是法學博士生的原因,我被某些地方領導刻意樹立成了反面典型。”
1993年3月,邱興隆被石家莊市公安局以“涉嫌非法出版”為名收容審查。1994年8月,已經被收審近一年半的邱被以“投機倒把”罪名逮捕。他從收審站轉到了看守所。由于一直沒有終審判決,邱興隆就一直呆在看守所里。這種厄運意外地給邱興隆研究死刑提供了便利。
邱興隆覺得看守所里的“亞文化”對他是有幫助的。每個剛來的“新人”都要對號子里的人講自己的入獄起因,不說實話就挨揍。作為法學博士生的邱興隆在看守所里很有名,囚徒們往往把他當成救命稻草,將自己的經歷和犯罪過程詳述給他聽。
“那些被判了死刑的人,各種各樣的心態都有。”邱興隆見識了各式死刑犯,有剛進來的時候大無畏的,但臨到上刑場時,屎尿弄了一褲子。執行死刑的人都有經驗了,把犯人的褲腿都扎好;也有不怕的,笑著走的,還開玩笑說,哥幾個再見啊,上路了。
邱興隆思考,為什么看上去和我們一樣的人,就非把他殺了不可?還有那么多人,即使按照并不合理的法律規定,他也不該判死刑,為什么就判了死刑?“如果我是法官,在判死刑的時候,我會受到煎熬,但有的人也許不會。”看守所里的一次經歷讓邱興隆深感觸動。
1996年的冬天,他和兩個死囚關在同一個號子里。邱興隆當時胃出血,拉出來的全是一塊一塊的血,往盆子里吐的也全都是血。“吐完之后,我感覺自己就要死了。”邱興隆說他暈了過去,醒過來的時候,發現自己仍在原地,沒有死,也沒有人把他帶走。他聽到牢里的人都在大聲地給他報號——這里有人生病了。好不容易,有個干警過來,看了看躺在地上的邱興隆,踢了他一腳,以為他是裝病,走了。
深圳刑事律師咨詢網發現,那兩個和邱興隆同號的死囚用手銬使勁砸著鐵門,大聲叫道,你們還管不管啊,人都要死了!“他們是死囚啊,但他們在想著救我,這個時候,你說他是好人還是壞人?他們殺人的時候也許很兇殘,但這個時候的他們又怎么解釋?我覺得人性本來是善良的。”邱興隆認為這樣的經歷影響了他日后主張廢除死刑。邱興隆早期做學生的時候是主張保留死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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